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8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评定情况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9-3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54号)、《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我局依规对平顶山市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提交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材料开展审查核验,并按规定完成社会公示程序。
经严格审核、综合评定,上述3家企业各项条件均达到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认定标准,正式核准其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现予以公布。
附件:
平顶山市2026年第8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pdf
2026年9月28日
首页
单位概况
新闻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