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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8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评定情况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9-3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54号)、《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我局依规对平顶山市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提交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材料开展审查核验,并按规定完成社会公示程序。

经严格审核、综合评定,上述3家企业各项条件均达到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认定标准,正式核准其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现予以公布。


附件:平顶山市2026年第8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pdf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