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艾战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与研究,经与房产中心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电动汽车普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按照市政府安排,我市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扶持作用,持续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站712座,充电桩(枪)7106个,进一步满足了群众绿色出行充电需求。具体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按照“适度超前、需求优先、科学布局”原则,已于2023年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平顶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围绕“两区”“三中心”明确了五大领域充电桩建设任务,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和建设,要求相关部门在新建小区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固定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将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协调电力部门落实保障房、老旧小区等公共充电桩“居民电价”政策,并主动做好各项接入电网配套建设服务。二是盘活既有土地。既有小区方面,支持充电企业采取统建统服方式在地面停车位建设公共充电桩,由企业统一建设、运营、管理,不仅满足了群众充电需求,而且解决了地下停车位建设充电桩的消防隐患,目前已在东王营安置房小区、德馨苑公租房小区建成运营;市房产中心将聚焦物业管理关键环节,从强化物业行业政策引导,破除建设壁垒方面制发物业服务行业指导意见,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充电设施建设中的配合义务,指导物业企业协助业主依法开展意见征集、方案公示,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建设中的业主分歧问题,推动形成共识。公共充电站方面,搭建政企桥梁,支持充电企业与停车场产权单位、游园管理单位、国有企业搞好对接,积极盘活存量土地,目前已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公共充电站20余个。三是建立联动机制。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住建、城管、国土规划、供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职协调解决充电桩建设中用地、用电、拆迁等方面问题,推动项目快速实施。细化部门职责分工,住建部门负责居住区、城管部门负责停车场、交通部门负责城际快速、发改部门负责规划和政策、文广旅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做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四是强化项目保障。明确六项建设任务,出台三条保障措施,争取发放奖补资金3000余万元,发挥政策资金导向作用。我市已连续三年将充电桩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2026年计划新建充电桩(枪)500个,目前已建成249个。
虽然我市充电桩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充电桩建设规划布局,积极引进各类投资主体,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尽最大力量满足居民充电需求,同时加强部门配合联动、加强充电企业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电气安全、技术防控、运维操作、消防及防雷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物业服务行业配套指引,细化物业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的操作规范,打通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中梗阻”;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考核,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及时解决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中的物业相关问题,切实缓解居民“充电焦虑”。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洪涛代表局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您的关心与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城乡建设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2025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建局2633626 联系人:常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