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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5-19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各区执法局、各区环卫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迅速扭转市区交通秩序乱象突出问题,按照《平顶山市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平政办〔2016〕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5月19日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迅速扭转市区交通秩序乱象突出问题,确保第六届“华合论坛”期间我市道路畅通有序,市政府决定自5月9日起到10月10日前,在市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更好地完成市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将《平顶山市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平政办〔2016〕35号)中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履职到岗、追责到人、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四个明显”工作目标,结合我局各项工作职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市容秩序整治、停车场管理、建筑垃圾清运管理等工作,争取9月底以前圆满完成此次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质的提升。

    二、整治内容

    (一)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问题

    主要包括游商小贩随意在市区主干道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

    (二)停车场的管理

    主要包括停车场标志不清、范围不明、违规收费、管理不规范和不经审批擅自设置收费停车场等违规行为。  

    (三)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管理

主要包括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包扎不覆盖,出入工地不清洗,随意遗撒、乱倾乱倒等违规行为。

    (四)城管执法车辆和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

    主要包括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禁鸣区乱鸣笛、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违规行为(特殊车辆作业除外)。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集中开展市容秩序整治

各区执法局集中整治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对游商小贩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沿街商铺店外违法违规经营、私搭乱建,马路市场、假日市场擅自扩大市场范围、侵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以及机动车道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达到街路两侧无占道经营、沿街店面无店外摆放、无马路市场的标准。

责任单位:新华区执法局   卫东区执法局    湛河区执法局   新城区城管局  高新区城管服务中心

责任人: 吴群峰  贾若愚  王跃生  金泉江    

    (二)全面整治停车场

    1.各区城管执法局要规范辖区内收费停车场管理,做好停车场满负荷时的提示引导,禁止其私自扩大场地范围;清理各类未经批准占用道路及人行道设置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

2.配合规划、公安部门,对辖区内规划或新建成的大型建筑物,严格执行配套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要求,强化前期设计规划、中期建设施工阶段的监督。

3.配合规划、公安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内各大型建筑物配套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对擅自停用或改变用途的,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恢复公共停车场作用。

4.加强日常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停车场进行摸排,建立停车场管理动态台帐;各停车场重新刷新停车线,停车指示牌设置规范醒目,内容必须包括收费标准、停车场范围和车位数,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停车场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设置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市民的监督和投诉。

责任单位:新华区执法局   卫东区执法局    湛河区执法局  新城区城管局    高新区城管服务中心

    责任人:吴群峰  贾若愚  王跃生  金泉江     

    (三)加强城市建设工程类、执法类、环卫类车辆及其它办公车辆的管理

1.与公安交管部门紧密配合,探索建立渣土运输车等城市建设工程类车辆的管理模式,规范这些车辆的行驶路线、行驶时间,在满足市容环境要求的同时,最大限度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要。

责任单位:城管处

责任人:  王东升

    2.加强城管执法车辆的管理,教育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无牌无证车辆禁止上路执法。

责任单位:新华区执法局   卫东区执法局    湛河区执法局  新城区城管局    高新区城管服务中心

责任人: 吴群峰  贾若愚  王跃生  金泉江    

    3.加强对环卫作业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分类建立台帐,分类编号,教育引导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作业时服从交警指挥,讲公德、讲文明。无证无牌照的特殊作业车辆要向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行备案。

责任单位:新华区环卫局   卫东区环卫局    湛河区环卫局  新城区城管局    高新区城管服务中心

    责任人:吴群峰  贾若愚  王跃生  金泉江      

    4.加强系统办公车辆管理

    制定并坚持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做到全员受教育,人人守法规。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加强督促检查

组织人员开展全时段、全覆盖的监督巡查,督促指导各区执法部门开展好市容秩序整治、停车场管理和执法、环卫车辆管理等工作,及时编发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及时向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通报各区政府,情节严重的上报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联系会议办公室。

责任单位:城管处   

责任人:  杨书军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市住建局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冯建伟

副组长:宋嵩岳   

 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我局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城管处,宋嵩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工作职责,协同推进整治工作

各区执法部门、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按照“谁分包、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督导责任,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把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推进工作缓慢、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及时,完不成整治工作任务,在市专项督导组检查中出现问题,对我局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单位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附件: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


附件:                  

              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

整治

任务

实 施 标 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市容秩序管理

对游商小贩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沿街商铺店外违法违规经营、私搭乱建,马路市场、假日市场擅自扩大市场范围、侵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以及机动车道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达到街路两侧无占道经营、沿街店面无店外摆放、无马路

市场的标准。

吴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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