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建局(城管局)、局属相关单位(科室):
根据《关于继续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平建分指办〔2016〕3号)、《关于继续做好2016年度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平建分指办〔2016〕4号)以及《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建设行业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建〔2016〕44号)要求,请各责任单位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贯彻落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情况;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展情况;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情况。请各责任单位于2016年6月17日前上报至市住建局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另外,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扬尘治理的有关要求,各责任单位务必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住建局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每周通报制和每月红黑榜排名制,凡未按时上报的视为没有动作、没开展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375-2633967
邮箱:zjj1406@163.com。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