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28
浏览次数:
各县(市)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在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东建设大厦建筑管理科。
邮政编码:467000
附件:平顶山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