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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65%+)》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8-02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 062-2012)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修订,已通过评审,名称变更为《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65%+)》,现予批准发布,编号为DBJ41/062-2017,自2017年8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其中,第4.2.2、4.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 062-2012)同时废止。

  此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技术解释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