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平建办〔2017〕302号
关于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建房管〔2017〕30号)要求,定于2017年11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已取得有效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不低于企业总数2%的比例,按市、县分别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库中随机抽取企业,并组织全省统一检查。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按不低于企业总数3%的比例,按市、县分别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库中随机抽取企业,并组织全市统一检查。
省、市分级检查中随机抽取企业出现重复的,应剔除并进行递补,避免同一年度对同一企业进行重复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2017年新审批资质的企业,主要检查资质申报资料以及实施许可情况,企业基本注册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二)以往年度取得资质的企业,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注册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近三年业绩情况等。(详见附表1)
2. 企业近三年开发项目情况。包括:近三年开(竣)工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四证办理及竣工验收等情况。(详见附表2)
3. 企业市场经营行为情况。包括:项目开发建设依法依规情况、项目销售过程和行为依法依规情况。(详见附表3)
附表2、附表3按照项目填报,一个项目一套表,不得合并报送。
三、工作安排
(一)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督促本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自查,汇总企业自查情况(详见附表4)并形成汇报材料,于11月24日前报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
(二)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四、有关事项
(一)成立检查组。市住建局和市房产管理中心联合成立专项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如下:
组 长:翟兵武 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科长
副组长:王振军 房产管理中心房产监察队队长
马 娜 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主任科员
成 员:王 涛 房屋产权交易所
刘伟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牛 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
刘 洋 审批大厅住建局窗口
曹轶含 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二)检查方式。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企业人员档案、项目档案、商品房销售合同等书面资料、实地走访(暗访)项目等方式开展。根据检查情况也可延伸调取企业经营中形成的其他书面材料。
(三)检查材料报送。专项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认真梳理房地产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并汇总填入附表(详见附件4),经检查组成员签字后,报送至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请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企业做好自查和迎检准备工作。
(二)严明检查纪律。监督检查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接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活动。
(三)强化结果应用。监督检查抽查结果在省、市两级建设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房地产开发行业综合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记录,并依据《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进行联合惩戒。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1. 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监督检查表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近三年经营业绩情况监督检查统计表
3. 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情况表(一)—(四)
4. 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1
日期: | 检查组签字: | |||||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 |||
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时间(以初次取得资质证书为准) | | 资质证书编号 | | 资质证书到期时间 | | |
批准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 | |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 |||
中级(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 企业持证上岗财务人员数 | |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情况 | ||||||
类别 | 姓名 | 任职日期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
工程负责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