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3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评定情况的通知
平建办【2018】137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原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平顶山市九洲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申请资质办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经综合审查评定, 平顶山市九洲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标准,批准其为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宝丰县领创置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标准,批准其为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平顶山华诚蓝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资质延续标准,批准其资质延续;平顶山市宏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资质延续和变更标准,批准其资质延续和变更;平顶山市恒福置业有限公司符合资质变更标准,批准其资质变更,现予公布。
附件:平顶山市2018年第3批通过资质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2018年4月11日
平顶山市2018年第3批通过资质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