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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处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示

来源:王帅刚 发布时间: 2018-05-20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工作要求,经固定资产清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处一批固定资产需要作报废处理总金额计870000。这批资产由于年限已久,零部件难以配置,且严重老化,已无法正常年检使用。根据平顶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对以下资产(见附件)进行报废处理,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共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2.公示联系部门:如有意见,请致电市城管处办公室(电话:2633800)反映。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处

2018年5月20日


编辑:武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