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落实情况的通报
平建办【2018】205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全面推进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度,规范施工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及我市《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推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平建办【2018】121)要求,近期,市县两级联动对建筑工地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工作由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分别进行,市住建局负责市区项目,共抽查24个建筑施工工地,各县(市)、石龙区、高新区对本辖区内所有施工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总体情况看,宝丰县住建局落实实名制制度比较靠前,所有新开工项目已全部按《要求》在施工现场加装考勤设备,配备劳资员,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从对企业的抽查情况看,大多数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施工现场都能够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配备劳资员,建立农民工花名册,签订人事劳动合同,有考勤表、工资发放记录台账。大部分项目考勤设备是利用通道闸机、摄像实时监控。其中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基本上落实了银行卡代发工资。目前新开工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正在积极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个别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不够重视,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劳务用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工作比较缓慢。
二是部分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流于形式。个别在建项目现场未设置专门的考勤通道或未进行有效封闭,考勤机设置较为随意,甚至放置在施工现场办公室内,人员考勤形同虚设。部分项目部未设置劳资员,项目在实行实名制考勤后,没有专门人员对考勤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和使用,不能起到实名制管理的预期目的。如水城.威尼斯项目,施工单位河南新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专人负责考勤,施工现场也未设置考勤设备,基本上未落实施工现场实名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劳务用工实名制工作。每个项目部要按规定配置专职(兼职)劳资员,并明确工作制度和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建筑工人实名登记、教育培训、考勤管理、工资发放等工作,确保信息化管理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落实力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将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从源头上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日常巡查、重点督查等方式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工作,并将实名制管理作为各类检查督查工作的内容加强管理,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018年5月16日
编辑:武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