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汇总2018年市直部门收支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内设职能科室16个。下设二级机构: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市城市研究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89人;事业编制62人,在职人员99人,离退休人员98人。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责任,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拟定城市建设管理和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墙体材料革新;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察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成绩交流合作等。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6644.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26.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64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878.5万元;专项收入15.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339.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644.9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423.1万元,占21%;商品服务支出118.6万元,占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06.1万元,占3%;项目支出4897.1万元,占7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426.8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6.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2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191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9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75.4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74.7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66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489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12.3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9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在2018年预计有出国计划,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1%。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6.9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下降197.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15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15万元,是因为现有公务用车有1台已到报废年限。车辆老化影响日常工作,拟定今年更新一台公务用车。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2.8%。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1.47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2.3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9.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78.5万元。
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78.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85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工程建设。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150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6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46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6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辑:刘大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