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强监管、促改革、保稳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常朋展 发布时间: 2018-11-14 浏览次数:

平建办〔2018〕446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冬春季节风干物燥、冰雪冷冻等自然灾害多,给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近期,全省多个地市建筑工地接连发生因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引起的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稳中有忧、稳中有险,形势不容乐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全市“强监管、促改革、保稳定”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强监管、促改革、保稳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2019年3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局决定成立全市住建系统“强监管、促改革、保稳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局长黄建军任组长,副局长郭金钟、马琳、王明成、宋嵩岳任副组长,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建筑管理科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内容
    (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方面。围绕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设备安拆、施工用电、临时设施、民工宿舍、高处作业防护、消防设施配备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防高坠、防坍塌、防火灾、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物体打击等行动,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大功率电热器具、动火动焊等行为。
    (二)其他方面。加强对供气、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市政消火栓等公用行业,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等基础设施,风景名胜区、公园游园、广场,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稳定。
    四、检查步骤
    按照企业自查、全面普查、随机抽查的方法,对全市住建系统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企业(单位)自查阶段(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2月15日)。按照检查内容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自行整改到位。 
    (二)全面普查阶段(2018年12月16日—2019年3月31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普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整改台账要包含隐患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效果、责任人等。
    (三)随机抽查阶段(贯穿全过程)。在企业(单位)自查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局属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科室)结合季节和行业特点,对各县(市、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督促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原则,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瞄准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细化检查方案,突出检查重点,落实检查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抓细、抓实、抓好。
    (二)深入检查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强化治理,对账销号;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人员,限期整改到位。企业整改完成后,要结合实际进行复查,确保问题隐患彻底消除。
    (三)加强应急响应。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测和预警机制,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落实人员物资准备。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提高应急响应能力。要扎实做好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遇有情况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科室)将检查总结、整改台账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市住建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大厦1103房间)。
    邮箱:
jianqike@126.com   电话:2633620

 

 2018年11月14日 

 

 编辑:刘大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