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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建筑管理科 发布时间: 2019-02-02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在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东段建设大厦1103房间。

   邮政编码:467000

   

附件:平顶山市2019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x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