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
平控尘办〔2019〕4号
各县(市、区)控尘办,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确保今年全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高点起步、强势开局,现就做好春节后复工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春节过后,大量工程将陆续复工,外来务工人员将大量进入施工现场,且节后施工作业人员容易产生扬尘防治麻痹松懈思想,给全市扬尘治理工作带来压力。各县(市、区)控尘办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对节后复工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切实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项工作抓早、抓细、抓实,确保今年全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高点起步、强势开局,为实现全年环境质量目标赢得先机。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检查。各县(市、区)控尘办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复工前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各县(市、区)建筑施工行业主管部门督查和市直有关部门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一是“六个百分百”和“两个严禁”扬尘防治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到位;二是是否按规定进行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三是重污染天气、冬季采暖季等特殊时期特许施工工程是否按照《关于做好扬尘污染管控特殊时期特许施工工程验收报审工作的通知》(平控尘办〔2019〕3号)工作要求进行验收报审。对存在裸露黄土未完全覆盖的、未按我市建筑围挡提档升级标准规定设置全封闭围挡的、未将施工现场路面进行硬化的、未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未安装扬尘监控系统的、扬尘污染防治不达标等不符合“六个百分百”和“两个严禁”扬尘防治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一律不准复(开)工。
三、严格督查执法,确保工作实效。各县(市、区)建筑施工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春节后复工扬尘防治检查的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监管执法。要督促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落实扬尘防治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前自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存在围挡破损、公益广告掉字等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对未进行复工检查、存在扬尘问题未整改到位擅自复工、未进行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擅自开工的工程项目,要坚决封停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确保春节后复工前扬尘防治大检查取得实效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