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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的通报

来源: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9-04-02 浏览次数:

平人社监察〔2019〕4号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各用人单位:

   去年以来,全市劳动监察部门履职尽责,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全市劳动用工整体平稳有序,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但仍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用工管理混乱,多次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险费、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导致出现堵路、爬塔吊、越级上访等恶性群体性事件,扰乱我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我市正常的社会秩序。经研究,决定对河南水木清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力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瑞安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广砺磨具磨料有限公司、平顶山亿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铭德置业有限公司、鲁山县一江春水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中油通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叶县广联畜禽有限公司、河南春风雨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市赤子柏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河南鼎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粤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葛市城烁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元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林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东良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市圣迎垃圾清运有限公司、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市姚电大道新风平安快捷宾馆等21家企业全市通报批评,对河南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华宏科建劳务有限公司、河南广付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溧阳全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贵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暂停在我市招投标资格一年,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一年。

   各企业要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尤其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各县(市、区)劳动监察部门要对辖区用人单位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劳动用工市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对拒不配合行政执法,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要坚决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招投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直至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