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换证 (2019年第五批)审查情况的通知
来源:公用行业管理科
发布时间: 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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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换证
(2019年第五批)审查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及石龙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83号)及有关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将通过审核的2019年第五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8日至4月10日。
公示期内,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2633612。
申请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市、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局公用行业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玉奇 电话:2633851
换证企业:平顶山市东湖液化气供应站
平顶山市新华区尧顺液化气供应站
平顶山市顺诚液化气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卫东液化气站
平顶山市泰平液化气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卫东区兰光液化气站
2019年4月8日
编辑:刘大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