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第4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房地产管理科
发布时间: 2019-05-22
浏览次数: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审核、科室审查,对受理的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3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欢迎监督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单位: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2633688
邮政编码:467000
附件:平顶山市2019年第4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
2019年5月23日
平顶山市2019年第4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