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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2-30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土地和规划部分审批事项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通知》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协同办理,提高联合审查效率和质量,规范审查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二条 凡位于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类项目设计方案均应实行联合审查,遵守本细则。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和带方案出让类的工程项目除外。

  第三条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应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征求住建、人防等相关部门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将设计方案联合审查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内置审查环节。设计方案联审通过且依法进行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后,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条 设计方案审查的报建审批要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查”的运行模式,充分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集中开展协调工作。

  第五条  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一窗受理原则。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

  2.限时办结原则。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或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以下简称牵头部门)接收到建设单位在线申报的设计方案后,同步将设计方案推送给参与联审的各部门。参与联审的各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向牵头部门反馈审查意见;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审查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3.一次告知原则。如需建设单位修改方案,审查部门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修改意见。审查意见前后不能矛盾。

  4.谁提出谁负责原则。各审查部门需对本部门出具的修改意见进行跟踪服务和技术对接,负责对建设单位提供的修改方案进行二次审查。

  第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单位取得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或用地批复文件;

  2.建设单位取得项目可研批复、核准或各案文件;

  3.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完成符合深度要求规定的设计方案。

  4.设计方案中文字标明的建筑面积等技术经济指标应当与图纸所示一致,并符合规划条件和相关规范要求。

  第三章 审查内容

  第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方案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日照分析图、外立面效果图等设计文本;

  2.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

  3.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4.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方案;

  5.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

  6.综合管网设计方案;

  7.涉及国家安全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

  第八条 联审部门

  牵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联审部门:住建部门、人防部门、水电气暖专营部门、交通部门、文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 (交警 )、 气象部门、国安部门、 地震部门等。

  第九条 部门职责

  1.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房屋建筑类项目,审查项目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约束性指标,建筑外观,单体设计方案,项目应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等;基础设施线性工程,审查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和道路交叉等内容。

  2.住建部门:审查项目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方案、绿色建筑设计方案、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等;

  3.人防部门:负责对防空地下室人防设计方案和易地建设进行审查,履行防护和易地建设告知服务。;

  4.水电气暖等专营单位:依据职能对项目规划水、电、气、暖基础设施的规模、位置和综合管网布局提出指导性意见;

  5、国安部门:负责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6.其他联审部门:依据职能对是否符合本部门相关规定提出明确意见。

  第四章 主要流程

  第十条 受理推送。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将材料电子文件视项目情况同步推送给各联合审查部门。送审材料存在错误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建设单位当场更正;送审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一条 联合审查。各联合审查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将审查意见反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或政府制定的牵头部门。

  第十二条 分析整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或牵头部门对参与联审的各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统筹吸纳,并统一纳入综合联审意见。

  联合审查部门的修改意见不影响规划审批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可先行组织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同时,建设单位根据审查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联合审查部门的修改意见影响规划审批或部门之间审查意见存在分歧的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或牵头部门应视情况进行在线会商或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并向建设单位反馈综合联审意见。建设单位根据综合联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并再次提交设计方案进行联审。

  第十三条 许可审批。经各部门联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依法进行公示,各部门依法即办或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手续。

  第十四条 审查流程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实行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市资源规划局收取申请书和承诺书后,建设单位应在承诺期限内通过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或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书和申请材料,按照本方案规定的上述流程办理相关审批。

  带设计方案出让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后,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资源规划局通过建管系统将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方案推送至各审查部门,各部门和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的审查意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汇总整理各联审部门的审查意见,形成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意见,向建设单位一次性告知联合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根据联合审查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修订完善后按原申请途径提交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1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修改完善工作的,终止阶段审批,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自动终止。如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的,符合审批条件的,相关审查单位需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进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环节,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许可;部门未在规定时限反馈审查意见,则视为无意见。  

  第十五条 设计方案经联合审查同意的,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需调整,需就调整内容征求各相关审查部门意见,重新联合审查。 

   附  则

  第十六条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联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最好前期技术指导服务,共同研究解决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七条 创新审查方式,积极探索实行规划师、建筑师负责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规划指标复核、日照分析复核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十八条 公示时间、设计方案修改等不计入联合审查时长。

  第十九条 在联合审查过程中,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大对综合窗口执行联合审查工作的支持力度,定期对综合窗田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不执行本办法的,提请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本细则正式实施前,设计方案或总平面图已通过审查的项目,由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解决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        

  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材料清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需加盖公章,用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

  电子版

  不需提供,部门共享资料

  3

  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需加盖公章,用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

  4

  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

  /

  电子版

  不需提供,部门共享资料

  5

  总平面图及日照分析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提供原件或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另提供CAD电子版(1:500或1:1000)

  6

  外立面设计效果图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提供原件或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另提供CAD电子版(1:500或1:1000)

  7

  规划设计说明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提供原件或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另提供CAD电子版(1:500或1:1000)

  8

  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提供原件或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另提供CAD电子版(1:500或1:1000)

  9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提供原件或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另提供CAD电子版(1:500或1:1000)

  10

  单体设计方案

  原价

  1

  纸质/电子版

  提供原件或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另提供CAD电子版(1:500或1:1000)

  11

  综合管网设计方案

  原价

  1

  纸质/电子版

  提供原件或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另提供CAD电子版(1:500或1:1000)

  12

  海绵城市设计方案(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实际情况提供)

  原价

  1

  纸质/电子版

  提供原件或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另提供CAD电子版(1:500或1:1000)

  13

  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实际情况提供)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提供原件或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另提供CAD电子版(1:500或1:1000)

  14

  涉及国家安全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

  原价

  1

  纸质/电子版

  提供原件或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另提供CAD电子版(1:500或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