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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结果通报

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发布时间: 2019-12-31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结果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动态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7〕80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动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房管〔2017〕20号)和《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平建办〔2019〕185号),我局于2019年12月10日至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房地产开发企业,共计18家。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共8名,分为2个组,深入到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企业和项目有关资料、商品房销售合同等书面材料、实地走访项目等方式开展。检查内容主要为企业基本情况、近三年开发项目情况和市场经营行为情况。

    三、检查结果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企业能够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主动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其中有1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有4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平顶山市裕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办公场所和人员,近三年无开发项目,未参加双随机检查。二是平顶山市飞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管理系统填报不规范,资质管理系统信息填报不全、更新不及时,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资格、合同等不符合规定,现场提供材料与资质管理系统信息不一致。三是河南华灿置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通合置业有限公司存在市场经营行为不规范。项目信息公示不够重视,售楼部公示栏信息不全,尤其是对自持或安置房源未在销控表或楼盘图进行公示,一房一价未予明确,部分项目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认真研究,分别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对无办公场所和人员、近三年确无开发项目平顶山市裕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注销开发资质;对企业基本信息不健全、项目开发、市场经营行为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平顶山市飞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华灿置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通合置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改正。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