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八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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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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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2020年第八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住建局受理窗口。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住建局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375-2633620
邮政编码:467000
附件: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第八批建筑业企业审查意见汇总表.xlsx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