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九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建筑市场监管科 发布时间: 2020-09-07 浏览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2020年第九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住建局受理窗口。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住建局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375-2633620
   邮政编码:467000

附件:2020年第九批建筑业企业审查意见汇总表.xlsx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