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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项目建筑红线以外排水设施统一建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2-2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市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河南省办理建筑许可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和《平顶山市工程改革办印发关于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有关意见》。经研究,城市规划区内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项目建筑红线到市管道路之间不超过150米的排水设施由市市政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统一建设。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