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10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评定情况的通知
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发布时间: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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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2020年第10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审查评定情况的通知
平建办〔2020〕143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原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平顶山兴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4家申请资质办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经综合审查评定,平顶山兴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标准,批准其为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鲁山之窗置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符合资质延续标准,批准其资质延续,平顶山市中远尧基置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二级资质标准,批准其为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现予公布。
附件:平顶山市2020年第10批通过资质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
名单
2020年12月30日
平顶山市2020年第10批通过资质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