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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1-29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我局积极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平顶山日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和“鹰城住建”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与规范性文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管、施工许可等各类信息327条,发布业务新闻类信息936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全部为施工许可类信息,已按照规定在时限内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信息资源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局办公室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做到领导、机构和人员“三到位”。6月份,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为全市住建系统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依据。局组建工作专班,编制了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对外进行了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作用,积极主动开展政务服务,积极发布过程监管及结果信息,平台浏览量持续提升。积极借助地方电视媒体、党报党刊、新媒体等平台工作优势及传播渠道,对局承担的重点工作、民生工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提升政务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决策公开力度不够、信息公开方式单一、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不同步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优化调整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推动微信、微博与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同步,进一步加大工作宣传力度。

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的落实。继续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