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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开展“平顶山市民生监督平台” 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0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扩大民生监督平台影响力度,根据《平顶山市民生监督平台宣传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宣传推广时间

2021年4月1日—30日。

二、宣传重点对象    

全市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

三、宣传内容

引导宣传对象重点关注民生监督平台微信公众号,宣传平台的主要功能和操作方法,介绍平台公示情况、信息查询、投诉举报操作流程,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监督。

四、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民生监督平台普及各类民生政策,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好民生监督平台宣传活动。

二要积极推广。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关注使用平台,并督促本单位人员全部关注民生监督平台微信公众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宣传栏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同时通过进村入户等方式引导广大农村居民特别是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关注使用民生监督平台微信公众号。

三要加强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对宣传推广工作跟踪督导,对责任压实不力、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进度严重滞后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