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3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评定情况的通知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2021年第3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审查评定情况的通知
平建办2021〔42〕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原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河南晟港新郡置业有限公司等19家申请资质办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经综合审查评定,河南晟港新郡置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标准,批准其为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资质延续标准,批准其资质延续;河南大唐信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房地产二级资质标准,批准其为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现予公布。
附件:平顶山市2021年第3批通过资质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2021年4月29日
平顶山市2021年第3批通过资质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