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4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评定情况的通知
平建办﹝2021﹞56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原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河南晟港新郡置业有限公司等20家申请资质办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经综合审查评定,郏县宇豪置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标准,批准其为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平顶山市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资质延续标准,批准其资质延续;平顶山市合力置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房地产三级资质标准,批准其为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鲁山县锦沅房地产有限公司符合房地产二级资质标准,批准其为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现予公布。
附件:平顶山市2021年第4批通过资质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2021年6月1日
平顶山市2021年第4批通过资质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