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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30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0日至7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并于2021年9月7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收到市委巡察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后,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认真学习并组织局领导班子进行研究讨论,对所提问题逐条分析,制定整改目标,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我局接受巡察反馈问题共24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在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局承担的“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排名全省第三。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局党组书记黄建军作典型发言。根据巡视巡察工作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开。

问题1:审批流程不够优化,建筑许可全程网上办还未实现。

整改情况: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分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量身定制了16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120天压缩至12.5—42个工作日;新增加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项目及未改变原规划功能的装修装饰项目、既有工业建筑改扩建项目等3类项目,印发了《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对新增3类项目明确了审批流程,公布了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把审批时间压缩至14—27个工作日。同时,以推进政府部门电子签章、行政审批事项电子证照为契机,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结果数字化,在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基础上,推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建设工程规划土地核实意见确认书、防空地下室竣工认可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事项的电子证照,形成较为完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库。

问题2:“容缺办理”开放度不够。

整改情况: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水、电服务报装提前到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将燃气、热力报装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印发了《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将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册、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及方案、责任主体工程质量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材料由13项精简为6项,申请人在其他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只要对告知承诺事项提交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就可先行发放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由法定7天,缩短为2天办结。印发《关于优化平顶山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试行)的通知》,推行分步办理施工许可措施,在土地证、工规证未拿到的情况下,有土地成交确认书和规划意见,即可办理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施工许可。

问题3:在加强各部门沟通机制中,没有发挥桥梁作用。

整改情况:为牵头做好我市“建筑许可”一级指标填报工作,确实发挥桥梁作用,我局牵头成立了“办理建筑许可”工作专班,市政府副市长赵军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娄晓庆、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建军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专班成员。制定《平顶山市办理建筑许可优化提升专班工作方案》,推选有审批经验、责任心强的3名同志参与填报,经过实战演练、模拟填报,熟悉填报流程,积极协调18个相关单位准备了一系列填报资料。在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建筑许可指标排名全省第3,比较上年提升了4个位次。

问题4:联合验收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往联合验收工作先进地区商丘市、开封市考察学习,结合我市实际组织专班攻坚,多次组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集中攻关,制定了《平顶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方案,并组成联合验收辅导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网上指导、现场会辅导、微信群答疑,着力解决我市联合竣工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从省工改办的报表显示,我市(含县区)联合验收率已经由市委巡察反馈时的18.3%提升到了50%,当月市区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率100%。

问题5:审批系统的数据信息共享度低。

整改情况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水、电服务报装提前到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将燃气、热力报装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同时市工改办组织市城管局、市政数局、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公司、市热力集团、市通管办、工改系统建设单位等多次召开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暨系统对接推进会,推动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系统与工改系统技术对接,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我市累计通过工改系统办理市政公用报装的项目139个。

问题6:网上中介开放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就“平顶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无法录入更多图审机构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采取措施对工改系统进行整改完善。二是把相关图审服务机构全部录入系统,公开中介机构信息,让企业有更多的选择。三是通过邮箱、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宣传我市的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话指导、现场操作演示等方法,手把手引导、帮助企业学习使用系统操作,从线上以更低廉的价格寻找更优质的中介服务。

问题7: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推广宣传较少,企业获得感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微信群、视频号等多种方式宣传工改及惠企政策,通过到企业开展上门宣传服务、召开业务联合辅导会等方式,大力推动工改系统应用。二是培养业务骨干,历练队伍。成立市住建局审批服务青年突击队,在审批窗口建立日常学习制度,提高团队战斗力。三是继续推进受办分离,组团办理和集中审批相结合,推行首问负责制、双审制,实现阳光审批。四是推行帮办代办,事前辅导,增加办事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窗口共办件1622件。通过持续努力,服务企业对我局审批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大提高,今年以来我局审批窗口已经收到企业感谢锦旗8面。

问题8:“首席服务官”联系企业解决困难没有常态化。

整改情况:一是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11名县级干部带着惠企政策和排查解决问题清单深入分包企业,主动上门了解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搭建起一条畅通无阻的沟通、服务桥梁。二是创新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推行“联合辅导+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创新“一对一代办专员”模式,指定大厅一名工作人员,提前介入服务,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在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局窗口设立了帮办代办室、联合辅导室2个,已开展联合辅导上百次。通过辅导,帮助申请人明晰了申请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打造省心服务。建立企业走访台账,把走访成果运用到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当中。对走访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督促落实,逐一整改、对标销号,同时把好的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督管理质量。

问题9:日常监管中对未批先建的行为疏于管理。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违法项目的查处力度。一是抽调充实执法力量。配备专用执法巡查车辆,强化日常动态巡查,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049项次,对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建设项目约谈5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21份。二是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重。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做到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有效提高了企业的守法意识,绝大部分企业主动停止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建设行为大幅下降。三是强化违法建设属地监管、城管执法部门查处机制。及时将违法建设线索转交城管局并函告属地政府(管委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今年以来共对各区政府(管委会)送达违法建设函告书22份,转交城管局违法建设线索12条,有效规范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四是积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对未批先建项目依法处罚,今年以来共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对未批先建项目立案处罚11起,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问题10:招投标行政监督不力,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凡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设置有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的,立即通过约谈、通报或者发出监督意见函等方式,督促、责令招标人及时整改、纠正,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二是严格审查投标资料。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等网站核实投标资料,凡发现提供虚假资料,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三是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等违法行为的评标专家,及时通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处理。四是及时公开投诉处理调查过程及处理意见。严格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理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受理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将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招投标各方主体,实时在网上公布,随时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五是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现象。采取预防为主,标前承诺的措施,从招标项目登记着手,由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打招呼”现象登记表;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附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如经查实违反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问题11:对全市无证预售的行为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房地产市场巡查报告机制,由市房产中心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开展巡查,逐步摸清我市未预售楼盘底数。一经发现违规预售行为,该中心按照线索移交程序,立即向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移交。二是完善提醒告知工作。巡查过程中,要求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对建设手续、测绘面积以及公摊面积等信息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对无证楼盘发放《告知书》并在明显位置张贴《风险提示》,告知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提醒购房群众不要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目前,我市未预售楼盘底数已逐步摸清,不仅给未取得预售楼盘敲响了警钟。随着工作的开展,购房群众对相关信息认知度也逐渐提高,能够理性面对未预售楼盘的低价诱惑,避免了购房群众的财产损失。三是针对巡查组走访时发现的违规销售问题,已告知佳田新时代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销售商品房,并已将其违法线索移交城市综合执法局;平顶山深百汇置业有限公司海棠府、湛河区中骏怡景城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问题12:履行预售资金监管规矩意识不强,无法有效防范房地产开发资金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市房产中心组织开发企业、监管银行等有关单位,召开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培训会,进一步规范预售资金管理流程。此外,还以张贴风险提示、报纸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保护群众利益。二是上线运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通过与各资金监管银行收付系统、商品房合同网签系统连接,实行数据实时传输,切实管控预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防止随意挪作他用,有力遏制非法挪用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0多栋楼进入新系统资金监管。三是建立排查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下发《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自查行为告知书》83份。积极协调监管银行和监督开发企业,严格按照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及责任,进一步规范市区预售资金管理工作,确保了预售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13: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督整改流于形式,“黑中介”普遍存在。

整改情况:在对新房销售巡查的同时,市房产中心抽调市经纪行业协会秘书长,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内容、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十大违规行为”等方面的要求,正在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及从业人员进行摸底巡查,截至目前,已巡查房地产经纪机构35家,发放《备案通知》及《平顶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排查表》35份。

问题14: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物业服务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目前,累计到市内各区物业办、街道社区指导物业管理40人次,对各区物业收费信息公开、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物业区域停车整治、物业纠纷调处等工作进行指导,有力促进市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提高。二是成立中共平顶山市物业行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红色物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升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三是指导物业企业内部建立服务投诉处理机制。目前,已有100多家建立了投诉机制,设立了物业服务内部投诉电话。

问题15: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先后2次对物业企业进行《民法典》、新修订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培训,物业企业服务意识显著提升。二是指导区县采用拆墙整改、合并打包、“一拖一”等方式,在“老”“小”“独”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目前,黄楝树社区楝香街、龙腾社区果品冷库独栋家属院已引入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目前,我市专业化物业覆盖率达到39%。

问题16:推进业主委员会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区县物业主管部门到街道、社区讲解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帮助街道、社区、业主了解熟悉成立业委会的条件要求。二是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要求,对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督促街道社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三是积极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预计“十四五”期间,市区物业管理区域全部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

问题17:对消防安全工作监管不严、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解决未经消防验收既投入使用的问题,我局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协调配合,已初步排查出2009年以来全市未验即用高层建筑底数(全市总计809栋,其中我局直接负责的新华、湛河、卫东、示范区等市内四区总计505栋,总建筑面积约967万平方米)。二是拓宽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问题发现渠道,积极受理市长热线、网民留言等涉及消防验收的各类投诉,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积极协调城市执法部门,加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力度,确保消防验收违法行为得到惩处、整改。四是把好消防验收申请关口,对于新建建筑申请消防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在做好技术指导的同时,提醒建设单位在消防验收合格前不得投入使用,努力防止出现未验即投违法现象发生。

问题18:专业人员培育不足,企业“买单”政府服务。

整改情况:一是努力配备专业人才。通过全市遴选考试,遴选1名具有消防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已于10月份配备到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科;通过全市“招才引智”活动,计划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心引进1名土木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人才,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启动。二是着力提升现有人员整体专业素质。鼓励现有具备条件人员边工作边学习,积极考取消防验收有关专业资质证书。同时,多次邀请资深专家结合项目现场手把手讲授专业知识,切实提升现有人员专业能力。三是积极申请消防验收专项经费。立足当前工作实际,积极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用以购置消防设备,支付需要委托专家或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的重点复杂验收项目的服务费用。

问题19: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坚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服务窗口、深入小区现场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尝试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宣传方式加大宣传。目前,已通过各种场合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报道20余期;通过窗口、深入现场答疑解惑已做到常态化。二是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定期专题培训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业委会、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建立学习维修资金政策、业务办理查询的渠道。目前,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6次。三是倡导发挥社区联席会议、党员进社区、网格员等作用,体现正能量,引导、带动、促进业主积极参与表决使用维修资金。对不作为、不组织申请的物业企业,一经投诉(经社区或区物业办证实)列入物业行业“红黑榜”黑榜,以鞭策其履职尽责。四是随着电梯维修类使用快速增长,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与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院平顶山分院共同编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程 第1部分:电梯》地方标准,已由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28日发布实施。今年以来已有63个项目申请动用维修资金,其中已完成47个项目,拨付维修资金211.76万元,惠及2550户业主,面积为31万平方米;目前正在申请使用的项目有16个,其中已经核准的项目有8个,有东方明珠小区、惠泽园等,申请使用约45.7万元;另有8个项目正在制作方案或业主签字中。

问题20:房屋维修资金没有做到应收尽收。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房产中心的房产交易、预售资金监管等部门严格按照规定配合维修资金归集工作,保证应收尽收。二是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落实不动产登记部门配合把关制度,在初始登记环节查验维修资金交存情况。三是要求预售资金监管配合,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解封时,账户上的资金要优先、足额用于建设单位垫交未售出房屋的维修资金。四是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联合大数据局,增加便民一体机,实现自助缴存办理。目前,已可以在13个政务服务一体机上交存,全面覆盖平顶山市老城区,为群众省去了预约、窗口排队的麻烦,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

问题21:老旧小区维修资金补建工作“等”“靠”思想严重。

整改情况: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165号令的规定,积极协调企业将自管维修资金移交到管理部门。目前,明珠世纪城项目、平顶山铁路地区职工住宅等老旧小区已进入移交流程。

问题22:责任划分不清,担当意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行动,按照“建管分离”的原则,加快推进已竣工市政道路的管理移交工作。截至2021年12月7日,已完成湛北路西延(凌云路—建设路)、稻香路续建(建设路—湛北路)、陈庄沟东西路(平安大道—乐武路)、亚兴路(和顺路—姚电大道)、东环路铁路桥引线(东电厂东门—建设路)、开源路改造(建设路—湛北路)、平煤神马集团周边市政道路综合整治、矿工路大修(汽车站—东环路)等8项已竣工工程的管理移交工作。二是主动对接,由于各种原因,由我局承建的湛南路抢修(中兴路至新华路)、长安大道应急抢修、新华区区域六纵六横道路提升、市区39个路口提档优化工程、焦庄垃圾填埋场封场等5项工程一直未完成管理移交工作。针对以上问题,在多次积极协调的基础上,我局曾先后2次函告市城市管理部门(平建函〔2020〕131号、平建函〔2021〕3号),并专题向市政府进行请示(平建〔2021〕1号)。在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后,9月份,我局再次向城管局函送了《关于对部分已竣工验收市政工程进行管理移交的函》,主动推动尽快完成管理移交工作。三是持续联系,为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无缝对接,确保已建成投用项目能够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10月份,我局分管局领导主动与市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沟通对接,目前市城市管理局已同意接收,争取12月31日前正式办理移交手续。

问题23:市场监管存在空白区域。

整改情况:1.按照管罚分离、依法履职、密切配合、行政高效的原则,我局与城管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案件会商机制,在执法流程中实现无缝对接,确保衔接顺畅、执法高效,9月份,我局与城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平顶山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联合执法队伍,9月15日—28日,两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123个在建项目进行检查,10月15日—27日,对各县(市、区)项目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加强执法检查,针对建筑市场行为、施工单位市场行为、监理单位市场行为、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及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情况等存在的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0份,查处施工单位违法分包1起,涉案罚款8.6万元。同时,对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施工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工程项目负责人,以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对拖欠严重的4家施工企业记录了不良行为。2021年共向市城管局移交案件线索27件,城管局已回函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0件。3.市房产中心与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经过多次沟通,已建立房地产违规预售、违规中介等违法案件线索移交程序。目前,已向城市执法部门移交开源盛世、名门公园府等违规预售线索2批。4.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巡察工作,逐步完善制度,已将《平顶山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明细(第一批)》《平顶山市市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项目清单(第一批)》函告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随时更新,共享一手数据,便于城市综合执法局了解我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及时对违规预售楼盘依法查处。截至目前,共巡查楼盘99个,发现常绿林溪上苑、名门公园府、佳田新时代等未取得预售楼盘21个;约谈开发企业10余人次,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房地产市场。

问题24: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

整改情况:1.市问题楼盘办及时将巡察组反馈意见传达至各县(市、区)问题楼盘办,督促指导各地通过破产重整程序,采取“府院结合+不良资产处置平台”模式化解疑难复杂问题楼盘。2.市问题楼盘办下发通知,要求纳入市问题楼盘办疑难复杂问题楼盘台账管理的,化解工作务必抓好三个关键点:一是合理确定管理人,坚决避免出现因管理人能力不足,导致中途更换或工作推进不力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制定减债增值方案,理清债权债务,制定出可行的减债增值方案。三是确保后期开发利润用于群众,债权人清偿率实现最大化。3.建立定期上报机制,各县(市、区)问题楼盘办每两周报送疑难复杂问题楼盘化解进度,市问题楼盘办根据上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楼盘化解工作进行研判、指导。对化解工作不力的部门下发督办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相关政策,突破困点难点,加快推进化解工作。目前,15个疑难复杂问题楼盘1个已通过辖区政府帮扶、企业自救方式进行化解,14个已进入破产程序。

经过前一段时间各级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党组将继续对照《市县巡察工作主要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察结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体现巡察结果,努力为建设“四城四区”贡献住建力量!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2633665,邮箱:zjjbgs1205@163.com。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