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十九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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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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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2021年第十九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住建局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375-2692089
邮政编码:467000
附件:平顶山市2021年第十九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