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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11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评定情况的通知

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发布时间: 2021-12-30 浏览次数:

平建办〔2021〕127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原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平顶山市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申请资质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经综合审查评定,平顶山市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资质延续标准,批准其资质延续,现予公布。

 

附件:平顶山市2021年第11批通过资质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2021年12月30日    



2021年第11批批后公告.doc

平顶山市2021年第11批通过资质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