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的公示
为合理确定改造实施项目,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统计局、通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申报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的通知》(豫建城建〔2022〕163号)文件的要求,我市将基础条件差、群众改造意愿强烈、改造成熟度高的老旧小区纳入实施范围,经各县(市、区)申报,市住建、发改、财政三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并报省相关部门认定后,最终形成本批次改造项目清单。现将2023年平顶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公示如下:
2023年平顶山市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65个、30102户、840栋楼、建筑面积280.8万平方米。其中新华区项目76个、10413户、278栋楼、建筑面积79.13万平方米;卫东区项目35个、7749户、169栋楼、建筑面积68.4万平方米;湛河区项目39个、2899户、65栋楼、建筑面积28.04万平方米;石龙区项目5个、100户、5栋楼、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汝州市项目13个、478户、18栋楼、建筑面积5.09万平方米;舞钢市项目20个、2488户、101栋楼、建筑面积24.54万平方米;宝丰县项目14个、1055户、35栋楼、建筑面积13.86万平方米;郏县项目6个、746户、19栋楼、建筑面积11.33万平方米。鲁山县项目45个、3350户、129栋楼、建筑面积39.65万平方米;叶县项目12个、824户、21栋楼、建筑面积9.71万平方米。
附件:2023年平顶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