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注销平顶山冠京房地产有限公司等1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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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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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2022年3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我局通过多种途径多次告知持有原三级、四级、暂定级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新规定重新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平顶山冠京房地产有限公司等1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仍未申请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和《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现对以上企业原有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对注销有异议的企业,可于10日内向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提出书面申诉。资质证书注销后仍需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且有在建项目的企业,可向行政审批部门重新申请办理资质证书。
附件:注销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