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4家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记入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2024年春节期间,部分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不到位、导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对4家相关责任单位处置意见通报如下:
一、平顶山市建业平西尊府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万潮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MA3XE3DG04
法定代表人:贾伟
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对工资拖欠问题协调处置不力,导致多次出现拖欠工资投诉上访案件。
施工总承包单位: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95410845B
法定代表人:邱三伟
未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涉及人员较多,导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存在确认属实的拖欠投诉案件未及时处置化解。
二、平顶山市豪景湾项目
建设单位:平顶山市华瑞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MA44QWUK1H
法定代表人:陈怡帆
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对工资拖欠问题协调处置不力,导致多次出现拖欠工资投诉上访案件。
施工总承包单位:河南世纪明辉建工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712653974P
法定代表人:陈保红
未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涉及人员较多,导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存在确认属实的拖欠投诉案件未及时处置化解。
我局于2024年2月2日向河南万潮置业有限公司、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华瑞置业有限公司、河南世纪明辉建工集团等4家企业分别下达《不良行为告知书》,上述企业均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根据《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豫建行规〔2021〕2号)第六条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河南万潮置业有限公司、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华瑞置业有限公司、河南世纪明辉建工集团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信用扣分,计分周期1年。
希望各相关企业以此为戒,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规范企业行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