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关于2024年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动态评价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1-15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企业主管部门,全市各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意识,确保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提升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根据《河南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动态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市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站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申请参加的5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动态评价。现将动态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市取得预拌混凝土资质的企业共73家,其中报停工、停产企业18家,参加此次动态评价的预拌混凝土企业55家,评为B级的42家,C级的9家,C-级2家,D级2家。通过此次动态评价,总体上看,全市绝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硬件设施完备,所配备的仪器设备能满足原材料试验和混凝土过程质量控制的需要,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资料基本齐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正常。

二、存在问题

资质管理方面:个别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完整,未覆盖企业质量运行全过程;个别企业试验室仪器设备配备不能满足专项试验室相关文件要求。

原材料管理方面:个别企业原材料使用管理制度、原材料不合格退场制度审批不符合要求;部分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原材料变质、混料。

试验管理方面:个别企业水泥试验用标准非现行有效,标准更新时未对人员技能、方法、设备、环境条件等进行有效确认。

配合比设计方面:个别企业配合比调整未形成配合比调整记录,无相应验证资料。

生产管理方面:个别企业混凝土出厂检验试块未按年度连续编号;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未合理利用或做无害化处理。

人员能力方面:个别企业档案管理不规范,制定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定期培训、考核机制不健全,培训、考核记录不完善。

信息化管理方面:个别企业信息化管理制度制定、执行不符合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原因,严格落实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从仪器设备、人员能力等方面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尽快提升。

(二)按照文件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站对评价结果为C级、C-级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形成约谈记录,请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企业主管部门督促辖区企业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并将此类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

对评价结果为D级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将其情况报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核发部门和辖区主管部门,不再满足资质标准的建议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核发部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对本次评价中报停工、停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县(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杜绝在停工、停产期间继续生产的情况发生。停产企业如需恢复生产经营的,需按要求填写《河南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动态评价恢复生产说明》,并经动态评价合格后方可复产复工。


附件1.2024年动态评价公示表.xls

附件2.平顶山市停工、停产预拌混凝土企业汇总表.xls

附件3.平顶山市已无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名单.xlsx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