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新宇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城市[2008]48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叶县房地产管理局,资金来自 中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法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 人:叶县房地产管理局。
(2)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新宇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
(3)项目编号:ZYZB(P)-[2011]-0908
(4)建设地点:城关乡辖区焦庄村北侧,东临东环路,西邻焦庄村耕地,南邻焦庄村,北临昆燕驾校。
(5)规 模:总建设规模约88000平方米。
(6)建设资金来源:由中标项目法人单位自筹。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开发的项目法人承担项目开发建设的全部工作及相关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1)经济适用房所在地块内征地拆迁的所有手续和实施工作(招标人已完成的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负责本项目所有资金的融资工作,并承担相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4)项目全部方案、扩初、工程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过程控制、交工验收等工作(设计工作已由招标人完成,所发生费用由项目法人承担)。
(5)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场地清理和平整、临时水电、施工道路、行人便道等)。
(6)本项目所有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公建配套、综合管线(含所有专项管线的设计、报批、建设等、附属设施(含围墙)、道路排水、绿化等)。
(7)建设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相关费用。
(8)建设项目验收、移交、保修、办理入住手续、为申购户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等。
(9)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接受招标人全方位监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不低于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组织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
3.4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有足够用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资金和不少于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0 % 的建设资本金储备。
3.5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具有较强实力和良好业绩的;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度,诚信行为记录良好。
3.6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开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7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4.报名时需带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业绩证明材料;
(4)企业基本账户开设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0%的储备资金证明;
(5)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贷款的相关证明;
(6)资质证书原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8)投标申请人认为的其他补充资料及说明。
(9)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1)-(10)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报名资料装订与签署报名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资料封面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地点、电话并由投标申请人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5. 报名地点时间:
5.1报名地点: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2报名时间:2011年 11 月 25 日至2011年 12 月 1 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6.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6.4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县房地产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15836936321)
联系电话:0375-6185999 (传真) 0375-618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