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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6-28 浏览次数: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首次招标由于投标单位在2012年6月5日开标现场不足三家,故流标。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报名,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厂房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LZC2012-Ag02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厂房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位于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内

3、工程款支付办法与方式: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支付完毕工程总价款。自验收合格并工程结算审定后十五日内支付结算价的50%;第二年同期支付结算价的50%。招标单位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剩余部分工程款利息,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若工程款提前支付完毕,则利息按实结算。

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的拟派项目经理(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一标段:(1#、3#、5#、7#)工业厂房建设工程,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总投资约3700万元;

   二标段:(2#、4#、6#、8#)工业厂房建设工程,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4500万元;

三标段:(1#、3#、5#、7#)工业厂房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四标段:(2#、4#、6#、8#)工业厂房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外地市企业需要提交进平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需提交进豫备案介绍信;

3、至投报本工程时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即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一、二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报名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其本人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投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三、四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5.1、监理企业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5.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本公司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凡具有投资建设本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8日~7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时各标段投标人请携带:上述“三、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所要求的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两份。

3、报名地点: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每个投标单位只可对上述相应标段的两个进行投报,但最终只能中一个。

五、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女士  杨女士

电话(传真):0375-2689169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 嘉德商务宾馆院内四楼

六、其他

本公告同时在《平顶山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招标综合采购网》上发布。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