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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汽车站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2-04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石龙区汽车站项目已经平发改交通[2009]98号文批复,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兴龙客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

2.2建设规模:站房楼约5200m2、综合办公楼约5717m2、酒店公寓楼约4813m2。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涵盖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

  3. 对施工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不低于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3.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具备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政府清欠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4根据平建【2011】137号文,外地企业须有进平备案介绍信。

3.5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起后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3.6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不低于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3.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具有建筑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证书)。

  3.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9本工程共为一个标段。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若参加报名的投标人数超过七家,采用资格预审;若不超过七家,采用资格后审。

4.对监理标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持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4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

4.5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起后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若参加报名的投标人数超过七家,采用资格预审;若不超过七家,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4日至2013年2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且复印清晰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两套到代理公司报名,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39号(火车站西300米路北)市电影公司3楼西。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天问工程咨询网》(www.hntwzx.com)同时发布。

9.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兴龙客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18903755098  

代理人: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芦女士

电  话: 0375-2212669  13837513962   

电子邮箱:twzx69@126.com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