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汽车客运站项目施工及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石龙区汽车站项目已经平发改交通[2009]98号文批复,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兴龙客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
2.2建设规模:站房楼约5200m2、综合办公楼约5717m2、酒店公寓楼约4813m2。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涵盖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本工程的监理业务。
3. 对施工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不低于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3.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具备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政府清欠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4根据平建【2011】137号文,外地企业须有进平备案介绍信。
3.5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起后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3.6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不低于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3.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具有建筑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9本工程共为一个标段。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若参加报名的投标人数超过九家,采用资格预审;若不超过九家,采用资格后审。
4.对监理标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持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4.4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
4.5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起后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若参加报名的投标人数超过九家,采用资格预审;若不超过九家,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到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平顶山市科技局西配楼二楼。
施工报名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同时到场,前来报名人员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监理报名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同时到场,前来报名人员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如无损坏退还。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同时发布。
9.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兴龙客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18903755098
代理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先生、周先生
电 话:18637573513、1876896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