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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文路北延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1-06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文路北延新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经平顶山市石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龙发改【2014 】1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文路北延新建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SLZC2015-01-02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境内

2.4建设规模:人文路北延,起点位于石龙区昌茂大道与现有人文路交叉口,向北与规划观湖路相接,路线全长297米,主要配套设施有排雨、排污、照明、行道树绿化等;

2.5工期:180个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施工。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3年以来具有2项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投标人提供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1000万元 (含1000万元 ),以 2012-2013年两年审计报告原件为准;

3.6、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7 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到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上述所有资料将进行网上校核),复印件按顺序排列并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

注: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4年6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3)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需附有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4)、若发现报名企业出现弄虚作假情况,招标人可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4.2报名时间:2015年  7  日-2015 年1 13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进行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开源路广厦置业大厦9楼905室

联 系人:马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345599  1333390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