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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伟才幼儿园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5-05 浏览次数:

 本招标项目叶县伟才幼儿园施工及监理已由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县伟才幼儿园,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叶县伟才幼儿园施工及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豫平叶县教育[2015]03144

本次招标范围: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32371.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698.89㎡(含幼儿园建筑面积6189.18㎡,培训中心建筑面积22621.76㎡,教师公寓建筑面积2133.09㎡,行政楼建筑面积583.8㎡,附属建筑面积171.06㎡),地下建筑面积673.1㎡。总造价约8000万元。

工   期360日历天。    建设地点:叶县叶鲁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角。

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施工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发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所有监理内容。

标段划分:一标段:叶县伟才幼儿园施工;二标段:叶县伟才幼儿园监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与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2.4、投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外地企业须持有平顶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2.6、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二标段:

2.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8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0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3.1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2套,于201556日至 2015512 日到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间截至到201551218:00 ,招标文件800/套,售后不退,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不接受报名。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叶县伟才幼儿园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375-8688111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5-7670827   15136961092  15137506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