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新城区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
1.2采购编号:PZC2016-1792Ag-60144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春华路以西,夏耘路以东,复兴路以北,滍水路以南区域。
2.2招标范围: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10KV新建供配电工程(图纸范围内全部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高低压供配电工程)设备的采购、安装、保修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6投资预算:23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含临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需提供企业2015年08月份至2016年01月份纳税凭证,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2013年元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在600万以上(含600万)(企业业绩一个),业绩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政府网站有效查询途径及查询页面,且现场可查询,否则不予认可;
3.7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报名时一并提交):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08月份至2016年01月份投标单位在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连续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有效查询途径及查询页面,且现场可查询,否则不予认可。
3.8具有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执行;
3.11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且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件。
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人员未能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纸质,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蝶湖湾2单元1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849576956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