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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及平顶山市职业卫生检测检验中心与卫生监督综合楼消防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3-10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及平顶山市职业卫生检测检验中心与卫生监督综合楼消防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及平顶山市职业卫生检测检验中心与卫生监督综合楼消防施工

2.2采购编号:PZC2016-1551Ag-59903   

2.3项目概况:平顶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及平顶山市职业卫生检测检验中心与卫生监督综合楼消防施工,建设地点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东侧、祥云路北侧、福佑路西侧。造价369万左右,总建筑面积约21995.24平方米。其中:地下1层,建筑面积2971.79平方米;地上15层,局部16层,建筑面积19023.45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平顶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及平顶山市职业卫生检测检验中心与卫生监督综合楼消防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持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 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5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

3.6 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3.7 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8企业201311至今承担过的合同金额在30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消防工程,至少1份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9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20151月至201512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或社保局盖章资料);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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