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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幼儿园及29#、30#楼楼间商业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4-08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悦城幼儿园及29#30#楼楼间商业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常绿隆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东临学府路、南临龙翔大道

2.2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大悦城幼儿园及29#30#楼楼间商业工程,建筑面积约4679.84m2总投资概算约608万元

2.3计划工期:

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监理:随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第一标段:大悦城幼儿园及29#30#楼楼间商业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大悦城幼儿园及29#30#楼楼间商业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职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1.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自20134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网上中标公示下载页、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经过验收的,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验收的,由业主部门出具工程完工的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拟派安全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3.2.2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34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网上中标公示下载页、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经过验收的,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验收的,由业主部门出具工程完工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施工标)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4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外地施工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平备案介绍信;

3.5投标人应提供201220132014年度或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派委托授权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154月至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164112016415(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64151730

4.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本次报名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施工标)、项目总监(监理标)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到场,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4.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54900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平顶山建设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常绿隆华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75-61556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13393768422

邮箱:sxgcgl0375@163.com
发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