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关于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教学实验楼新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教学实验楼新建项目已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教学楼地上6层,地下一层(包括地下人防工程),框架结构;实验楼地上5层,地下一层(包括地下人防工程),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1580m2(发改委立项的建筑面积),施工标段投资额约2100万元,监理标段投资额约6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监理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不包含人防部分)。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编号:PZC2016-1291Ag-59643)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招标编号:PZC2016-3208Ag-615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5)、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和造价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6)、投标人应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业绩 1 份(类似业绩是指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的查询网页)。
(7)、近三年度(2012、2013、2014年度或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9)、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10)、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4)、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本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都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6月以来单位给以上人员缴纳有连续6个月的网上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章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2、在报名期间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整个投标过程中需保持一致,不允许更换。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7日至 2016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4日17:30。
4.2、报名时须携带: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光明路北段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五楼
邮编:467000 邮 编:467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 0375-7292268 电话:0375-7036550 1773755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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