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香山市场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香山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PZC2015-4137Ag-50470
2.2项目概况:香山市场位于平顶山香山,结构形式为:砖基础、轻型钢,面积约为1303平方米,总投资额约45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在资金、人员配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持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此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此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
3.6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在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7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
3.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
3.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2016年1月份至今的养老缴纳证明);
3.10企业具有1个
3.11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所有的签名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并保持一致。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者将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3.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请报名人于
4.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中段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66207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373375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