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平顶山市平声影剧院内部改造(二期)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5-27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平声影剧院内部改造(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平声影剧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平声影剧院内部改造(二期);

2.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建设路与中兴路交汇处(中兴路19号);

2.3招标编号:ZDYR2016-05-01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建设路,原设计为局部两层的影剧院。一期改造工程已初步完成,本次改造是在原影剧院看台位置增加一层网架,改造后只要功能为商业、影剧院。改造平生影剧院内部夹层约240平方米。该项目资金约211.5万元。

2.5计划工期:6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和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1.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报名时一并提交):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04月份至201605月份投标单位在当地社保部门连续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若经核实后此证明为虚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1.6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与本工程建设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业绩以在本企业任职期间发生的为准,若不显示项目经理姓名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时间要求:201311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1.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有效的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3.1.8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

3.1.9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  投标报名时间:201653020166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631800时)。

4.2.    投标报名地点: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

4.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件。(以上报名材料中,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其余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4.4.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5.不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套(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平声影剧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经理 先生

联系人:女士

  话:1308705536929815866

  话:15037136291

发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