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工程第一标段(净水厂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工程已由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豫平平新城建[2015]25622号核准建设,本项目设计规模为20万吨/日,本次招标建设工程规模为10万吨/日。本招标项目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工程第一标段(净水厂土建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焦庄水厂基建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西北、郑尧高速东南侧的军队专用铁路与长安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2.2 招标范围: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工程第一标段(净水厂土建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净水厂构筑物及配套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为准;
2.3工程概算:7700万元人民币;
2.4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近三年(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职称证原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自行承诺书,格式自定);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或拟派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净水厂工程施工业绩(至少包括V型滤池在内的2个单体构筑物施工)或承担过的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净水厂工程项目中,单项合同额在 1500 万元及以上的构筑物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及项目业主方联系人、联系固话,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的造价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项目组成人员中须配备至少一名注册造价师(须提供注册造价师证书原件);
以上社保要求具备:提供本单位社保代码、网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负责人、固定联系电话,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原件,社保缴纳周期应明确月份。
3.4近三年度(2013、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以原件为准);
3.5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以原件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凡有意报名参加者,请于
4.2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并携带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报名时要求原件的须携带原件备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提供加盖报名单位的公章的复印件即可)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3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此次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招标人有对各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进一步查实的权力,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证属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投标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焦庄水厂基建处
联 系 人:赵兴光
电 话:0375-2830779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西路270号院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 系 人:杨彪、王姣
电 话:0375-4995888
0375-4991888
邮 箱:guoxinzhaobiao12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