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改造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委托,对平顶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改造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改造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 1.2、项目编号:PZC2016-5068Ag-6342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该工程主要有污泥浓缩池两座,离心机基础、新增值班室及配套的工艺管道、电气、自控等。污泥浓缩池池直径19m,采用半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污泥脱水车间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结构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投资约265万元。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
4.2、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相关证书及注册证;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15年六月份至2016年五月份投标人在当地社保部门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有效查询途径或查询页面。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有相关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4.5、投标人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6、报名单位须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7、企业2013年1月份以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业绩合同额在3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为准);
4.8、投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保证有较强经济实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和报名期间不得更换。以上内容做出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公司盖章。若发现提供资料弄虚作假,可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 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复印件盖公章两套到现场进行报名。
5.3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13937578025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女士联系电话:0375-7670827 18239795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