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路西段、西环路南段、翠湖路东段道路设计及三个污水泵站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7-05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路西段、西环路南段、翠湖路东段道路设计及三个污水泵站设计项目,所列项目已经管委会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规划设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龙翔路西段、西环路南段、翠湖路东段道路设计及三个污水泵站的设计。

2.2 采购编号:PXCZC16152

2.3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龙翔路西段道路设计;设计道路长度约2800米、红线宽60米,为城市主干道(包含道路景观绿化带)。

二标段:西环路南段、翠湖路东段道路设计;西环路南段设计道路长度约1000米、红线宽30米,为城市次干道;翠湖路东段中一段长度约为1700,红线宽为20米,一段长度约1500米,红线宽为25米,为城市支路。

三标段:三个污水泵站设计;三个污水泵站总面积约900㎡ 。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修改(一标段应包括道路方案和道路景观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可报多个标段,但最终只可中标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设计质量: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一标段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设计专业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包括道路和风景园林设计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三标段: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自2013年3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工作内容相近或相似均可)。

3.5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要求,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至少提供2016年1月-2016年4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7  月  6  日至2016  年  7  月     1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2 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4.2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报名材料中所需证件均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复印件交招标代理公司,不予退还。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8  月  4  日上午9:00。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和《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区规划设计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38

   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18103758830   0375-2983909  

发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