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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河滨公园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7-26 浏览次数:

河滨公园改造工程施工设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委托,现对该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滨公园改造工程施工设计

1.2、政府采购编号PZC2016-5784Bg-64136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1.5、建设地点:平顶山市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内容:

河滨公园改造工程计划总投资额<4000万元,本项目对平顶山市河滨公园总体区域融入海绵城市理念,进行生态环境改造、园林景观提升。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公园东门入口广场及周边绿地区域;葛针山体区域;滨湖驳岸、湖心岛屿山体及周边绿地区域;公园管理办公区绿地区域;游乐设施区域;自然松柏林绿地区域。同时对公园内部的部分管理建筑(局部区域入口大门、围墙、管理房及公厕)进行改造升级。使其改造成为满足市民休闲游憩、康体健身、文化娱乐的综合性城市绿地空间。

三、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服务。

四、设计周期  10  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6.4、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5、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6.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以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4、5、6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时间及需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727日至2016年82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截止到2016年82日18时00分,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报名时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其他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  

7.2、招标文件及资料领取时间: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业务受理处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25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83753766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女士

电  话:18749681363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云顶灯饰城

                                                2016年726